就诊指南

杭州市个人医保账户与家庭共济
发布时间:2022-11-29

个人账户使用规定

(一)个人账户当年资金

1.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(含急诊)医疗费;

2.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药品费;

3.应由个人缴纳的大病保险费等费用。

(二)个人账户历年资金

1.因疾病诊治需要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应由个人承担的自费、乙类先行自付、自付医疗费;

2.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;

3.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项目。

个人账户家庭共济

办理方式如下:

1.浙里办APP:选择杭州市本级——浙里医保——备案服务——历年账户家庭共济。

2.支付宝APP:市民中心——医保——医保家庭共济—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。

3.微信APP:关注“杭州医疗保障”公众号——网上办事——办事大厅—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备案—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。